近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重點針對當前存在的計劃指標需求不平衡、指標使用要求不夠明確、指標有挪用等問題,就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明確了政策。
一、農民建房指標怎么安排
指標單列安排。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計劃中單列安排,原則上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專項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年底實報實銷。當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優先保障。
二、農民建房規劃怎么布局
加強規劃管控。各地在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時,要充分考慮宅基地的合理需求,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預留空間。已有村莊規劃的,要嚴格落實。沒有村莊規劃的,要統籌考慮宅基地規模和布局,與未來規劃做好銜接。要優先利用村內空閑地,盡量少占耕地。
三、農民建房手續怎么辦理
下放審批權限。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占用農用地的,在下達指標范圍內,各省級政府可將《土地管理法》規定權限內的農用地轉用審批事項,委托縣級政府批準。依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審核批準。
四、農民建房還有哪些約束條件
以“三個不得”厘清保障農民建房用地需求的底線:一是依法落實“一戶一宅”要求,嚴格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不得隨意改變;二是特別注重分戶合理性,做好與戶籍管理的銜接,不得設立互為前置的申請條件;三是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提倡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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